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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评估公司简介


深圳市南方华信财产评估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综合涉讼诉类价格评估机构,具有《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编码:J02000010),注册资本100万元。

深圳市南方华信财产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内部人员培训,技术标准库的建立,组建了一支具备从业近二十年司法财产鉴定评估人员组成的专业队伍,拥有一批技术精湛,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的价格鉴证师及专业工程师,公司定位发展包括财产损失价格价值评估鉴定;财产标的物价格价值评估鉴证、商品及服务价格评估,理赔、索赔物价格评估;海关缉私及公安刑侦涉案物品、法院及当事人委托的综合涉诉讼案件的价格价值评估鉴证

自2015年04月以来,积极开展各类财产价格评估业务,已接受客户委托各类价格评估业务,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资深专业人员的公正性、准确性、技术性和权威性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和充分肯定。

2017年3月在河源市设立深圳市南方华信财产评估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以公正性、准确性、技术性和权威性服务河源公检法及服务于当事人。

2017年4月入册深圳海关,作为深圳海关选定涉案财物价格价定的入册单位。至目前已委托案件及出具报告的时效性及报告的质量,得到了委托方的好评。

2017年5月在惠州市设立深圳市南方华信财产评估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以公正性、准确性、技术性和权威性服务惠州公检法海关及服务于当事人。

深圳市南方华信财产评估有限公司将发挥自身的专业水平,遵循严谨的操作规范,秉承“独立、公正、高效”的经营理念,竭诚为国内外广大客户及司法机关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业务领域

  财产损失价格价值评估鉴定(包括交通事故车物财产损失、火灾事故财产损失、质量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水灾、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保险标的财产损失,知识产权财产损失等及因侵权、违约、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停产、停运损失、民事纠纷类的财产损失争议);财产标的物价格价值评估鉴证(包括海关物料、缉私物品、拍卖物品,抵押物、抵押物、留置物,知识产权价值,标的物风险价值、房地产、商品服务及资源性等);商品及服务价格评估,理赔、索赔物价格评估;机动车交易价格(包括汽车零配件、装饰材料、维修等)评估;装修工程价格评估;法院及当事人委托的综合涉诉讼案件的价格价值评估鉴证。民事涉诉、涉讼物品价格评估;价格咨询服务。

财产保险综合知识之二篇

财产保险综合知识之二篇

盗窃险的保险责任指在正常安全状态下,留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行为,致使保险财产产生损失。除自行车、助动车以外,盗窃险规定的保险标的的范围与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完全一样。对于由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盗窃或纵容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如房门未锁、门窗未关等非正常安全状态下的失窃损失,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盗窃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以及保险期限的规定,均与灾害损失险相同。

家庭财产两全险是一种具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性质的险种。它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不同之处仅在于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上。

家庭财产两全险采用按份数确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城镇居民每份1000元,农村居民每份2000元,至少投保1份,具体份数多少根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而定。投保人根据保险金额一次性交纳保险储金,保险人将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费。保险期满后,无论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人都将如数退还全部保险储金。

基本保障

房屋:房屋由于火灾、暴雨、台风、泥石流等原因造成损失,可申请理赔。房屋指房屋主体结构、以及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保额自主填写,建议您所填写的保额为市场价重置该房屋的费用。(备注:房屋为被保险人拥有合法产权的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房屋。)

房屋装修:房屋装修由于台风暴雨、火灾、泥石流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可申请理赔。房屋装修指地板、水暖、气暖、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房屋装修附属设备。

室内财产:室内财产由于泥石流、台风、暴雨、火灾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可申请理赔。室内财产指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

附加保障

室内财产盗抢险: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等室内财产由于遭受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经报案由公安部门确认后,可申请理赔,此附加险提供最高10万元保额。

水暖管爆裂及水渍险:房屋、房屋装修、室内财产因水暖管爆裂,由此遭受水浸、腐蚀的物质损失,可申请理赔,此附加险会提供最高10万元保额。

现金、金银珠宝盗抢损失险:现金、金银珠宝存放在房屋内由于遭受盗窃、抢劫所致的损失,经公安部门确认后,可申请理赔,此附加险提供最高2千元保额。

保姆人身意外险:保姆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烫伤、滑到等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或身故伤残,即可申请理赔,此附加险会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损失险:电压异常引起家用电器的损毁,可以申请理赔,此附加险可以提供最高10万元保额。电压异常通常是由于供电线路老化、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或施工失误造成的短路等原因引起。

高空坠物责任险: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您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您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家养宠物责任险:您家合法拥有的宠物造成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您因这事件需要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千元保额。宠物不包括藏獒等烈性犬只。

分类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采取交纳保险费的方式,保险期限为一年,从保险人签发保单零时起,到保险期满24小时止。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退保。保家庭    财产保险保单险期满后,所交纳的保险费不退还,继续保险需要重新办理保险手续。

到期还本型

它的承保范围和保险责任与普通家财险相同。到期还本型家庭财产保险具有灾害补偿和储蓄的双重性质。投保时,投保人交纳固定的保险储金,储金的利息转作保费,保险期满时,无论在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储金均返还投保人。

利率联动型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和央行不断升息,人们对保险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应运而生。投保此类险种除拥有相应的保障责任外,如遇银行利率调整,随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同步、同幅调整,分段计息,无论是否发生保险赔偿,期满均可获得本金和收益。

6、企业财保

含义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保险标的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服务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即对一切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均适用。

分类

企业财产按是否可保的标准可以分为三类,即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和不保财产。

1、可保财产

按企业财产项目类别包括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装修设备,机器及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交通运输工具及设备,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建造中的房屋、建筑物和建筑材料,帐外或已摊销的财产,代保管财产等。特约可保财产(简称特保财产)是指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后,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财产。

2、特保财产

分为不提高费率的特保财产和需要提高费率的特保财产。不提高费率的特保财产是指市场价格变化较大或无固定价格的财产,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堤堰、水闸、铁路、涵洞、桥梁、码头等。需提高费率或需附贴保险特约条款的财产一般包括矿井、矿坑的地下建筑物、设备和矿下物资等。

3、不可保财产

含下列六种情况的财产均不属企财险的投保范围

(一)不属于一般性的生产资料或物资的财产,如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二)风险特殊,应投保专门的现金保险,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

(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如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

(四)承保这些财产将与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如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等;

(五)必然会发生危险的财产,如危房;

(六)应投保其他险种的财产。

责任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责任、除外责任和特约责任。

1、基本责任

指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雷电、暴风、龙卷风、洪水、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以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被保险人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在遭受保险条款中列明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这些设备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包括机器设备、在产品和贮藏物品的损坏或报废;在发生上述灾害和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以及为了减少被保险财产损失,采取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2、除外责任

企业财产保险中的除外责任包括:

(1)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二)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

(三)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或罢工;

(四)地震、海啸;

(五)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

(七)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停工、停产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八)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九)水箱、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十)任何原因导致供水、供电、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十一)保险标的在保险合同列明地址内的自燃造成的损失;

(十二)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十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2)综合险的除外责任

(一)被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被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

(二)广告牌、天线的建筑物的外部附属设施,存放在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因雷电、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3)一切险的除外责任

(一)盗窃、抢劫;

(二)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的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三)非外力造成的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

( 五)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3、特约责任

特约责任又称附加责任,是指责任免除中不保的责任或另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特别注明由保险人负责保险的危险。特约责任一般采用附贴特约条款承保。有的特约责任也以附加险形式承保。主要有矿下财产保险,露堆财产保险,特约盗窃保险,堤堰、水闸、涵洞特约保险等。

金额

企业财产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财产的性质确定的。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三种:按账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按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有两种:按最近账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和按最近1年账面平均余额确定保险金额。专项资产可以按照最近账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也可以按计划数确定保险金额。代保管财产由于保管人对其负有经济安全责任的,可以投保。如有代保管账登记的财产,可以根据账面反映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账上不反映的财产,可由投保人估价投保。

在企业财产保险经营中,保险人必须对同类财产在总的平均费率基础上,按照被保险财产的种类,分别制定级差费率。一般而言,影响企业财产保险级差费率的主要因素有:房屋的建筑结构、占用性质、危险种类、安全设施、防火设备等。企业财产保险的现行费率就是在考虑上述因素的条件下制订的,并分为基本保险费率和附加险费率两部分。基本保险费率又分为工业险、仓储险和普通险三类,每类均按占用性质确定不同的级差费率。附加险费率指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特约保险)的费率,一般由各地根据调查资料统计的损失率为基础进行厘定。此外,还有企业财产保险的短期费率,适用于保险期不满1年的业务。对统保单位或防灾设施良好的投保人,保险人还可以采用优惠费率。

时间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在保险单到期前,保险人应通知被保险人办理续保手续。一般根据保险登记簿填制“到期通知单”送交被保险人,以便到期办理续保手段,避免保险中断。

7、种类

财产险

保险人承保因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险种主要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指只以所交费用的利息作保险费,保险期满退还全部本金的险种)、涉外财产保险、其他保险公司认为适合开设的财产险种。

货物运输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货物运输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险种主要有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运输保险、涉外 ( 海、陆、空)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各种附加险和特约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运输工具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运输工具本身的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种主要有汽车、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其他运输  工具保险。

农业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在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

工程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中外合资企业、引进技术项目及与外贸有关的各专业工程的综合性危险所致损失,以及国内建筑和安装工程项目,险种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机器损害保险、国内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船舶建造险、以及保险公司承保的其他工业险

责任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险种。

保证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的信用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是保证保险;权利人要求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是信用保险。包括合同保证保险、忠实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商业信用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投资(政治风险)保险。

海上保险

指以海上财产(如船舶、货物)以及与之有关的利益(如租金、运费)和与之有关的责任(如损失赔偿责任)等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各种海上保险标的因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飞机保险

指飞机、机上乘客及第三者责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保险人负责赔偿因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飞机机身损失、乘客的意外伤害及对第三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损失。飞机保险通常分位机身险、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别。

铁路车辆保险

指在铁路上运行的机车及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负责赔偿由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机车及车辆损失及旅客的意外伤害损失。

8、基本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与其他保险一样,投保人必须遵守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违反“诚信原则”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投保人在申请办理家庭财产保险时,应该向保险公司说明“任何可能影响承保人对是否承保做决定,影响承保人制定费率和保险条款的重要材料”。它们主要包括:

1、投保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情况。如家庭成员中有精神病人,曾发生过玩火、乱开煤气开关的事等。

2、保险人所负危险责任较大的事实。如有的投保人在治安不好地区买了商品房,平时没人住,该地区已经发生过几起盗窃事件等。

3、投保财产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如房屋地处低洼地,马路排水系统又不好,平时雨下得大一点,就会进水等。

二、可保利益原则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可保利益产生和存在的依据概括起来有三种:即所有权、占有权、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

所有权,包括所有人。不管财产是个人所有,还是与人共有,均具有可保利益;

占有权,包括对财产的安全负有责任的人,如仓库保管员对客户的物品;对财产享有留置权(因债务而将他人之物留置自己处)的人。

按合同的规定产生的利益。如房屋的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具有一定的可保利益。

三、赔偿原则

由全面赔偿原则和实际赔偿原则所构成。

全面赔偿原则: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风险事故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通过保险金补偿的方式得到赔偿。

实际赔偿原则: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不能由于保险人的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实际赔偿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点:

1、保险人的赔偿只是恢复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这是实际赔偿原则的核心。被保险人的财产要得到赔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被保险人对损失的保险标的具有实际的保险利益。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原因,必须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遭受的损失,必须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       

2、保险人有权选择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方式。

保险人只要能够满足损失赔偿的目的,就可以有权选择赔偿的具体方式,如支付货币、修复和换置等。 3、保险人对于赔偿金额限度的控制。

保险人在处理财产保险的赔偿申请时,在对于实际损失、保险金额和保险利益的比较后,选择实际货币量最小的一方为最终的赔偿控制限度。 4、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

四、代位求偿原则

代位求偿,是指当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情况下,保险人在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有权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要求赔偿。

进行“代位求偿”有三个前提:第三方对于保险标的所造成的损失,必须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的形成,必须是由第三方所造成的;保险人必须首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保险人在行使代位求偿权利的过程中,所获得的超出其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的金额,必须返还给被保险人,即保险人不能运用代位求偿权利而获得超出其所承担的实际赔偿责任的利益。

9投保后的注意事项

1、妥善保存各种保险凭证,并向单位或家人告知。投保要尽快将保险单复印一份交单位有关人员或家人保存,同时,保险单、保费发票及各种保险凭证,应存放在安全可靠处。

2、保户有义务保护好保险财产安全。《保险法》第51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投保后,保护对自身财产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按时续交保费。《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投保人一定要清楚保险合同中关于交付保险费和保险合同生效之间关系的规定。

4、保险对象变化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法》第52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这便于保险公司及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因保险对象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拒赔。

5、保单内容变更,需申请批改合同内容。《保险法》第20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被保险人可就保险期限、财产使用性质、保险人、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进行调整,并可追加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