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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方华信财产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批准的综合涉讼诉类价格评估机构。自2015年起,公司凭借卓越的专业实力,陆续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十余个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录》,是“综合、涉诉讼类价格评估一级信用等级单位”,具备中国价格协会《综合、涉诉讼类》评估机构资质及广东省价格和产业品牌发展协会《综合、涉诉讼类》评估机构资质。公司现为广东省价格和产业品牌发展协会评估鉴证分会副会长单位,深圳、东莞、佛山、河源、汕头、梅州、湛江、茂名、阳江、揭阳、云浮等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州海事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录》单位,并入选深圳、广州、河源、东莞、汕头等地市海关、公安、仲裁、电网等系统的财物价格评估鉴定机构名录。 多年来,公司始终秉持“独立客观、诚信专业、求真务实”的服务宗旨,专注于为各级法院、海关、公安、海警局等执法单位,以及各类企业、个人提供专业、权威的价格鉴证与评估服务。通过持续积累,公司已构建起多门类的技术标准库,并打造了一支由从业二十余年的资深价格鉴证师及专业工程师组成的核心团队,在多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服务网络覆盖广泛。 核心业务领域包括: 1、法院、海关、公安、仲裁及当事人委托的综合涉诉案件的价格价值评估鉴证,民事涉诉、涉讼物品价格评估,价格咨询服务; 2、财产损失价格价值鉴定(包括交通事故车物损失、火灾事故财产损失、质量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水灾、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保险标的财产损失,知识产权财产损失等及因侵权、违约、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停产、停运损失、民事纠纷类的财产损失争议); 3、财产标的物价格价值评估鉴证(包括海关物料、缉私物品、拍卖物品,抵压物、扣压物、留置物,知识产权价值,标的物风险价值、房地产、商品服务及资源性等); 4、商品及服务价格评估,理赔、索赔物价价格评估,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评估,工程造价价格评估; 5、格政策法规咨询、价格成本调查、测算、在生产经营、合同签订、抵押质押、理赔索赔,物品拍卖、资产评估、财产分割、工程审价,工程造价、清产核资、经济纠纷、法律诉讼、司法鉴证公证中涉及的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应税物、走私物、拆迁物、车辆及车物损、股票,证券、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标的价格评估,各类损失价格评估、有偿服务价格评估。 自2015年入选《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录》以来,公司已成功承办大量司法评估案件,涵盖财产损失赔偿纠纷,财产争议价格纠纷,交通事故损失、火灾事故财产损失、质量事故财产损失、水灾及自然灾害财产损失、停产停运停业损失、工程造价价值争议、装饰装修工程价值价格争议、电力设备及电量损失、房地产/抵押物/扣押物等有形资产价格评估、软件/游戏账户等无形资产价格认定等多个领域,以专业、高效、高质量的服务赢得了委托单位的广泛认可,在业内树立了“专业、务实”的良好声誉。 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及市场主体提供更可靠的价格依据与技术支撑。 应提交的资料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复审的撤回和终止 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